主旨:函轉教育部函示,有關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經審定後復於同日申請留職停薪,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取得較高學歷辦理復職並申請學歷改敘,嗣於同日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於同日生效,其改敘生效日應如何認定疑義乙案,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2 年 8 月 28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2011553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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