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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主任 - 訓導組 | 2025-07-25 | 點閱數: 313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7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4637 號函辦理。
二、 為確保學生安全及權益,請貴校加強宣導下列學生暑假期間應注意事項:
(一) 參與坊間業者舉辦之各類營隊活動時,應審選合法立案之業者,並檢視與業者訂定之契約內容,應包含履約責任、業者安全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等風險評估事項;倘與業者發生履約糾紛,亦請學校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必要之協助。
(二) 戶外活動(山域及水域)相關基礎防救知識。
三、 另請貴校亦應依本縣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實施辦法辦理相關活動辦理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