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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一芳老師 - 教學組 | 2013-10-16 | 點閱數: 500

主旨:為彰顯政府對於女孩人權之重視,並促使全民關心女孩權
益議題,內政部(102 年 7 月 23 日組改後為衛生福利部)業將
每年 10 月 11 日訂為「台灣女孩日」,惠請本縣所屬學校運
用朝會活動或電子佈告欄等管道宣導週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10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020100187 號函辦理。
二、緣聯合國 2011 年第 66 屆第 89 次全體會議,指定 10 月 11 日為
「國際女童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Girl Child
),並從 2012 年開始每年為此舉辦活動,其核心精神在於
讓會員國認識及瞭解、增強女童能力及投資女童,是促進
及保障女童人權之關鍵,並特別提到應讓女童積極參與決
策及營造社會支持環境,著重充權女童的策略,涉及兒童
人權、教育、新聞,通訊傳臮、衛生等範疇。
三、為響應聯合國「國際女童日」呼籲各國重視培力及投資女
孩之精神,改善我國女孩身心發展,促使全民關心女孩權
益議題,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 5 條之 2 規定,將
每年 10 月 11 日訂定為「台灣女孩日」,請依行政院性別平
等處於 102 年 3 月 11 日函頒之「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以身心維護、教育及人力投資、人身安全保障及媒體傳統
禮俗等 4 大面向,規劃及推動各項實施策略,並於女孩日
當天(前夕)規劃辦理相關宣導活動,落實與維護我國女孩
權益,請本縣所屬學校配合之。